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黄彩云 张婷
6月5日,在长江湖北嘉鱼段石矶头渡口“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处,300余万尾活蹦乱跳的鱼儿欢快地跃入水中,荡漾出阵阵水花,在水域辽阔、水质优良的长江流域嘉鱼段安下新家。
这是生态损害赔偿义务人以增殖放流的方式履职替代性生态修复的一幕。武汉铁检分院联合武汉海事法院、咸宁市检察院、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嘉鱼县政府、嘉鱼县法院、嘉鱼县检察院等单位开展“司法助力生态修复 促进长江资源保护”增殖放流活动。在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各界人士的见证下,300万尾草鱼、2000斤白鲢、3000斤花鲢、5000斤青鱼奔赴长江怀抱,为流域生态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据悉,该笔鱼苗费用全部由违法捕鱼当事人“买单”,偿还自己欠下的“生态债”。
增殖放流现场
此次活动源于武汉铁检分院此前办理的一起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民事公益诉讼案。2022年4月至9月,被告徐某等三人相互配合,在长江嘉鱼段白沙洲水域非法以电能结合网具的方式捕捞渔获物57次。经评估,徐某等人的违法行为造成水生物资源直接损失(成鱼损失量)约为1.77余万公斤,间接损失(幼鱼损失量)约为2380余万尾。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公益诉讼起诉人与被告就调解意向达成一致,被告表示愿意缴纳生态修复金,通过增殖放流,购买碳汇等替代性修复方式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我们将通过环境保护案件的审判,依法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看到一尾尾鱼畅游长江,武汉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革胜发自内心地感叹。
增殖放流现场
“以修复受损的长江生态环境为出发点,通过增殖放流、碳汇交易等替代性履行方式,引导、督促生态‘破坏者’转变为生态‘修复者’,使受损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得到及时有效的修复,真正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的有机统一。”武汉铁检分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文静表示,希望通过本次活动,进一步加强铁检机关与属地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推进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协同建设,进一步强化司法联动,服务长江经济带的高质量发展。
“通过增殖放流活动,引导群众树立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和爱护生命的理念,提高广大群众保护生态环境意识,这很有意义。”人民监督员鲁秀娟深有感触地说道。
(通讯员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