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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松江收集编辑:上海松江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按照中共上海市松江区委统一部署,区委4个巡察组于2023年4月中旬至7月下旬,对石湖荡镇、新浜镇、泖港镇、叶榭镇4个镇党委开展巡察监督,同步开展乡村振兴专项巡察,对4个镇所属居村党组织开展延伸巡察。
区委巡察工作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全面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旗帜鲜明把督促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区委巡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紧扣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巡察、审计等整改监督检查,深入发现和推动解决管党治党政治偏差。专项巡察重点围绕4个镇党委履行乡村振兴责任、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等情况加强政治监督,着力提升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水平。
巡察期间,巡察主要受理反映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区管干部和下一级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各巡察组设立专门的公开电话、电子邮箱,并在被巡察单位设置意见箱,受理时间为巡察期间工作日的9: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