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有过看“博主测评”后购物踩“坑”的经历吗?今后类似野蛮生长的乱象要上“笼套”了。3月12日,江苏省消保委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向公众发布《第三方测评工作指南》团体标准。
发布会现场
超9成“第三方测评”涉嫌存在标准类问题
据悉,《第三方测评工作指南》团体标准旨在引导第三方测评这一新兴业态规范发展,由江苏省消保委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网监处、省标准化协会、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大禹数字文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小灿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起草,经过专家多轮研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等研制流程,于2023年12月29日发布,并于2024年1月15日实施。
近年来,一大批“测评”平台和博主出现。他们通过对产品及服务测试、评比等方式,在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为消费者提供购物参考。“第三方测评”账号在各个互联网平台不断增加,一方面使消费者更容易买到心仪产品,但另一方面社会上关于轻信“第三方测评”结论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的报道也不断出现。
为此,中国消费者协会于2022年组织开展了“第三方测评”对消费者权益影响调查及分析监督工作,对12个互联网平台共计350家“第三方测评”账号进行体验式调查后发现,93.1%的“第三方测评”涉嫌存在测评标准类问题,其中缺乏测评标准的主观性测评多;55.7%的“第三方测评”涉嫌存在商测一体、“以商养测”类的模式;35.7%的“第三方测评”存在涉嫌虚假测评类问题;37.2%的消费者反映通过观看“第三方测评”所购买的商品出现过质量问题。
2023年11月,江苏省消保委开展的“第三方测评”消费者认知微调查发现,60.45%的消费者认为“测评商业推广性质强,测评公正性存疑”,72.92%的消费者认为“测评质量参差不齐,无法帮助消费者作出正确消费决策”,50%的消费者认为“测评没有准入门槛,鱼龙混杂”,60.42%的消费者认为“应探索制定标准,引导行业规范发展”。
剑指“第三方测评”乱象,团体标准着重突出三大亮点
《第三方测评工作指南》团体标准从测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测评方法、测评程序、结果发布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着重突出三大亮点:一是从程序规范角度出发,分别明确商品类和服务类的测评程序。二是从责任承担角度出发,明确信息发布平台义务责任。三是从合理测评角度出发,明确测评方法选择。
根据该团体标准,对于实体商品的测评,需按照测评前准备、采样送检、实施测评、形成报告、发布宣传、样品留存流程有序推进;对于服务测评,需根据社会一般人的认知和接受度确定测评指标,且关键测评过程譬如容易引起争议、结果难以复现的过程,应进行记录留存。并引入测评后评价制度,鼓励建立评价反馈机制,重点关注测评结果发布后反响和社会推动作用。
团体标准还要求相关互联网平台应加强事前测评类账号身份认证及内容发布审核,强化事中商业推广性质测评的“广告”字样标注,做好全链条监管和消费者权益的有效保护。
扬子晚报记者 马燕
编辑:徐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