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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山市公安局收集编辑:中山市公安局
“110”报警电话
是人民群众的“生命热线”
然而总有人谎报警情
占用警务资源
近日,南区公安
成功查处一起谎报警情案件
并依法对违法嫌疑人李某
进行行政拘留处罚
严厉打击恶意谎报警情违法行为
案件回顾
今年以来,南区公安先后3次接到李某的报警电话,称辖区某足浴店存在涉黄行为。接报后,民警多次上门明查暗访,均未发现在足浴店内有涉黄现象。
通过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李某有报假警的重大嫌疑,并传唤李某至派出所配合调查。经询问,李某如实交代了自己虚构事实谎报警情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事实,因与前女友发生感情纠纷,意图报复对方,故报警称足浴店有涉黄行为。
经查,李某的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目前,李某因涉嫌谎报警情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警 方 提 醒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请正确拨打“110”报警电话
把警力留给真正需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