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晚霞报收集编辑:晚霞报
日前,成都公证处受成都市新都区桂湖街道某社区居委会邀请,发挥公证参与民事纠纷的调解作用,成功化解一起特殊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帮助居民李奶奶拿回房屋产权证书。
去年年末,旅居澳大利亚的李奶奶打算将自己位于新都区的一套房产出售。为此,她找到某房产中介公司,双方签订了卖房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售房款为50万元。
中介公司很快找到买家,李奶奶和买方签订了网签备案合同,合同中约定售房款为60万元。期间,中介公司以推进售房进度为由,引导李奶奶办理了一系列银行贷款相关手续。
李奶奶担心“上当受骗”,便向社区工作人员反映此事。为保护李奶奶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社区工作人员联系了成都公证处。公证员谈叶详细了解李奶奶的情况后,基于多年公证服务经验,初步判断该案可能涉及阴阳合同、首付款欺诈和骗取银行贷款等问题。
为固定证据,谈叶及时为李奶奶办理了证据保全公证。随后,社区工作人员和谈叶又陪同李奶奶来到中介公司,与买家、中介公司负责人沟通调解。谈叶阐述了该案涉及的相关法律规定、利弊关系,并给出调解方案。最后,三方达成一致意见:李奶奶与中介公司和买家解除买卖合同、撤销网签备案,中介公司退还服务费等。最终,李奶奶顺利拿回房屋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