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高窟第112窟南壁画(中唐)
其三,应物象形。字面的意思是指根据事物的特征去描绘形象。然而,只就字面理解,那就有背离中国传统艺术精神的危险。只有从气韵的角度去把握其形体才是中国绘画形象的审美理想,才能得到“传其真”的艺术形象。所以,张彦远说“存形莫善于画”,而“今之画,纵得形似而气韵不生。以气韵求其画,则形似在其间矣”,“若气韵不周,空陈形似,谓非妙也”(同上)。应物象形并不全是一种形似的意义,而是以一种以形写神的神似,是以气韵为目的的意象造型。
敦煌壁画图选
其四,随类赋彩。随类赋彩如只从字面来理解,是一种非常狭义的认识。而随类赋彩是民族色彩审美心理的表现,是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情感类型的需要而进行着色,是一种主观与客观结合的“表情”色彩。它根据“情感”的需要对色彩进行大胆的艺术处理。“随类”既是客观对象的色彩分类,又是画家依据其色彩审美经验、色彩“情感”等进行的分类。这种重情和意的色彩观,后来发展成墨即是色、墨分五色的色彩意识,“草木敷荣,不待丹碌之彩”,“是故运墨而五色具,谓之得意”(同上)。随类赋彩,不是具象写实的写生赋彩法,而是“得其意”的意象赋彩法。它不斤斤计较于对象的固有色,而是以情的不同、以意的到达为标准。意足不求颜色似,不追求与客观对象色彩的相似,不追求光影的丰富变化,而是既源于生活又表现作者的审美情思,追求完美的视觉构成。
其五,经营位置。通常可理解为类似西洋画的构图。而它与西洋画的构图概念是有较大区别的。中国画的经营位置既重视画面的结构、画面的布局,又讲求美的法则,还要合乎自然规律以及画面气韵的贯通。中国画的构图既要符合自然规律,又要有审美价值,由此发展出了人与自然独特的沟通与观照方式。构图讲求气韵与气势的表达,是艺术与人的生命信息相贯通,从而与自然融为一体,使画面充满流动感,充满生机。这才是中国画的构图。
其六,传移模写。传移模写是中国画与西洋画不同的学习方法。中国画非常重视传承,通过心追手摹来继承前人的成果。但是谢赫的传移模写既有继承,又有创新。如他评刘绍祖说:“善于传写,不闲其思。至于雀鼠,笔迹历落,往往出群,时人为之语,号曰移画。然述而不作,非画所先。”(《古画品录》)明确地指出刘绍祖只知“移画”而缺乏创造,分明是不赞成这样的模写的。而在评顾骏之时则说“变古则今,赋彩制形,皆创新意”(同上),从中可以明确地看出他是赞成创新的。可见,传移模写并非单纯的心追手摹,传承的目的在于创新,不能泥古不化。师古人之迹更要师古人之心,尤其不能忘记师造化。
结 论
“六法论”是一个整体,缺一不可,是中国画的审美原则及方法。它以气韵生动为中心。气韵生动与骨法用笔相呼相应,既紧密联系,又有区别。气韵是阳刚与阴柔、生命与艺术美的统一,包含着传神和骨法。气韵与骨法不是特指人物画的,它已成为广义的绘画审美概念。对气韵以下的五法不可孤立地理解,而应从其文化精神的角度进行整体把握。否则,就难以正确理解中国画独特的审美特点而造成误解。
如认为“六法”是成法,就束缚了画家的创造,应“我有我法”。事物应该总是发展变化的,不变是相对的,变化是绝对的,从来没有一成不变的标准。因而,我们也期望能有更新的中国画审美原则出现,但从目前看,还没有一种新的法则可以取代“六法”。
该文摘自中国社科艺术研究类A级权威期刊、中文社科(cssci)权威期刊《文艺研究》2011年第4期。著作权归作者所有,未经授权,不得断章取义或取材,转载引用需注明作者和出处。
文章作者:邓益民,西北大学教授,著名中国画家。
编辑:丁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