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具体是怎么做的?”这是轮台县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县域内重点危化企业开展监督检查时的一幕。
春节临近,轮台县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联合巴州生态环境局轮台县分局、县应急管理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围绕危化品使用、管理及存放等重点内容,深入华能轮台电厂、轮台县远江棉花加工厂等企业,通过明察暗访、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切实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2022年以来,轮台县纪委监委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全面统筹乡镇纪委、纪检监察组监督力量,采取“室组地”联动监督模式,成立2个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组,重点从强化安全源头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履行监管责任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压紧压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以来,共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3次,共检查10个部门单位、12个乡镇(城镇社区管委会)、28个村(社区),走访干部群众156人。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主动联合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商工局、县消防大队等职能部门,深入县域内加油站、加气站、火车站、客运站等重点场所开展督促指导,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并督促各职能部门抓好整改落实。今年以来,共发现并整改问题5条。
“抓安全生产绝不能‘一阵风’,必需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轮台县纪委监委将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以强有力监督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保驾护航。”轮台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张尧 段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