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青岛市城阳区司法局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持续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评估清理与组织对立法项目提出意见建议,重点围绕行政规范性文件“准度”“精度”“广度”进行专项突破,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参与立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完善工作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评估“准度”。根据《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出台《青岛市城阳区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办法》(青城司发〔2022〕3号),从规范性文件制定前评估、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评估报告和评估结果运用、委托第三方评估、监督和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规定,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2022年以来,区政府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备政府规范性文件5件,涉及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区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评估办法、关于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意见等;有关部门向区政府报备部门规范性文件5件,涉及农业农村领域、发展改革领域、人社领域、海洋发展领域等。
开展评估清理,提高规范性文件效力动态“精度”。印发《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的通知》,对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评估清理,重点围绕合法性标准、合理性标准、可操作性标准、规范性标准、实效性标准五项标准开展评估。同时,公布清理结果,印发《关于公布2022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共清理以区政府名义发布的政府规范性文件19件,其中继续有效12件、失效7件;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政府规范性文件12件,其中继续有效9件、失效2件、拟修改1件。
线下线上广泛征求意见,提高参与立法的“广度”。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有关立法项目提出意见建议,涉及《青岛市停车场条例》《青岛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管理办法》《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青岛市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条例》《青岛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青岛市教育督导条例》等。2022年以来,参与立法项目共计20余件次。
下一步,青岛市城阳区司法局将在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持续发力。进一步学习宣传新规,切实用新规指导和推动工作落实落细。研究制定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强化工作标准,更好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履行相关程序,促进规范有序。结合法治建设考核、法治督察、查看发文目录、合法性审核、备案等方式,对“规范性文件应列而未列”“法律顾问聘而不用”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同时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通讯员:陈正
责编:李金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