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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法治报收集编辑:新疆法治报
近日,英吉沙县人民法院积极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成功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并一次性履行完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解决了被执行人探视权,取得良好法治效果。
2019年6月15日图某与阿某因感情不和经法院调解离婚,并达成协议,二人婚生女由妻子图某抚养,丈夫阿某每月向图某支付孩子抚养费200元,每月可探视孩子两次。然而,阿某自2021年至2023年期间未按时支付抚养费6000元,图某于2023年8月9日向法院申请执行。
因抚养费事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与双方取得联系,通过沟通了解,阿某表示,图某一直有意阻碍其探望孩子,他的探视权也没得到保障,因此一直没有支付抚养费。图某则表示不让探视孩子的原因是,之前阿某多次半夜酒后过来闹事,影响到自己和孩子的正常的生活,在街坊邻里面前也丢尽了面子。
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执行法官现场对阿某之前的酒后闹事的行为进行了说理教育,同时,法官从法律、亲情等不同角度与双方面对面进行释法析理,让其双方多关心关注孩子的健康成长,不要因抚养费问题再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经过长达2小时的劝说,阿某低头认错悔过,表示再也不会酒后闹事,会从孩子的角度考虑问题,并当场支付了6000元抚养费,图某的情绪也缓和了下来,愿意阿某履行探视权,案件得以圆满结束。
通讯员 海热尼古丽·图尔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