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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发布收集编辑:珠海发布
夏日炎炎,
珠海气温节节攀升。
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们,
自6月起可领取广东高温津贴,
每人每月300元,
可连续领取5个月!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资料图。钟凡/摄
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呢?
根据《关于调整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从2021年6月起,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发放时间依然为6-10月。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高温作业;因高温天气停止作业,不得扣减工资;单位不发高温津贴将受处罚。
高温津贴属于工资还是福利?
高温津贴属于工资,但不计入最低工资和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用人单位应在工资清单中列明高温津贴具体项目及数额。高温津贴应纳入工资总额,所需费用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
单位不发高温津贴将受哪些处罚?
省人社厅表示,对于用人单位违反《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高温天气即将来临,
在户外工作的小伙伴
记得要备好防晒用具,
做好防护工作,及时补充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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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综合自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编辑/陈淑娴
责任编辑/蓝辉龙
三审/常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