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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聊城日报社收集编辑:聊城日报社
10月8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快享”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杜永高对10月1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进行了解读。
调整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继续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政策支持范围由原来的职工本人及配偶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扩大到职工本人、配偶、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加装电梯费用。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实际出资额(扣除政府奖补资金)。
增加新市民、青年人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在我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新市民、青年人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在现行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基础上,增加按月提取方式。政策调整后,新市民、青年人群体可按月全额提取上月本人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支付房租,职工家庭可根据需求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提取方式。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双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单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为20%,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降为30%。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多子女家庭,购买我市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满足首付款比例要求的前提下,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
文/记者 夏旭光 图/马新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