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五”普法以来,山东省司法厅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全省法治文化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深入挖掘齐鲁文化的法治元素,探索实现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为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为传统法治文化增添新内涵
近年来,山东省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将儒家文化的“无讼”“和为贵”思想与人民调解、社会治理相结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出台《山东省贯彻〈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的具体措施》,从深入挖掘传统文化和地域文化中的法治元素、推进法治文化阵地提档升级、深入推进法治文化传播、加强法治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等12个方面推出具体举措,对深挖齐鲁优秀传统文化法治思想内涵并根据时代精神加以转化作出明确安排。建立法治文化建设会商推进机制,加强与法治文化建设密切相关的各有关部门之间沟通联络,共同研究解决开展相关工作中遇到的分歧和困难。
为做好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承研究,山东省设立齐鲁法治文化研究专项课题,组织全省高校和科研院所对齐鲁法治文化开展挖掘研究。举办“泰山法治论坛(2023)”,以法治智慧、法治力量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打造亮丽法治文化风景线
山东省大力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将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重大文化建设项目,依托全省图书馆、博物馆、社区文化中心、农家书屋等,建立健全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截至2023年底,全省已命名3批共计396个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和“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
开展山东省法治文化专项课题研究,确定“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传承研究”等重点研究课题,实施“法润齐鲁创作扶持计划”,举行全省“法润齐鲁创作扶持计划”优秀作品巡演启动仪式,组织开展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巡演……近年来,法治文化建设在山东全省开展得如火如荼。
山东省还大力推进“和为贵”调解室建设,把“儒学治乡”融入“依法治村”,印发《山东省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指引》。目前,全省共培育“法治带头人”68405名、“法律明白人”183587名,法治乡村建设基础更加牢固。
法治文化建设向基层延伸
山东各地注重促进法治文化建设与齐鲁传统文化、廉政文化、机关文化、行业文化等有机结合,推动形成“一市一品牌、一县一特色、部门有特点、行业有亮点”的法治文化建设格局。
山东省在尼山世界儒学中心、孔子博物馆、孟子研究院、齐文化博物院等重大文化建设项目中,注重打造体现齐鲁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风貌的区域性法治文化景观带。济宁市依托“三孔”、“两孟”、周公庙、颜庙等传统文化资源,打造万仞宫墙、金声玉振坊、杏坛、官箴碑等齐鲁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教学点30余处,努力做到让景观“发声”、让实物“说话”、让阵地“讲故事”。山东省司法厅组织开展“齐鲁法律文物云展馆”建设,借助现代数字技术让更多法律文物活起来,让更多人走近法律文物,努力营造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浓厚社会氛围。
近年来,为不断提升法治文化传播力,山东省司法厅建成融媒体中心,与20余家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统筹全系统954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形成矩阵效应,常态化开展“小姜说法厅”“法治保障走在前·乡村振兴看样板”等法治专题宣传专栏,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舆论氛围。
文章来源 |法治日报
记者 | 姜东良 曹天健
通讯员 | 郝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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