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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成都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新闻发布会,会上,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解读了《成都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起草背景和主要内容,并介绍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政策体系构建情况。
值得一提的是,在《行动方案》中提出“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行动”,支持汽车销售企业开展“五进”促消费活动,鼓励通过发放换新补贴等形式提供购车优惠让利。
“我们将联动协会、各区市县支持汽车销售企业进展会、进园区、进企业、进机关和事业单位、进公共空间,让更多汽车经销商近距离接触消费者,并开展企业让利促消费活动。”在发布会上,成都市商务局副局长兰华娟介绍说。
当前,关于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国家已经出台细则,对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个人报废有关标准的老旧乘用车并换购新能源车、节能型燃油车的,分别给予1万元、7000元补贴。
同时,成都市鼓励将传统燃油车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对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燃油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个人和单位,按报废车型的大中小对应给予8000元、5000元和2000元置换奖励;如果在今年6月30日前购买新能源车的,还可以再加5000元奖励。“在落实好以上两项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基础上,我们还将开展多轮汽车消费奖励活动。”兰华娟表示,比如5月26日,我们组织了“焕新出行,智驾成都”汽车消费奖励活动,对在活动期间购车的个人,分别按照新能源车3000元、燃油车20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需要说明的是,以上3项政策,不能叠加享受。”
记者:任秋虹
编辑:王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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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王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