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华年光辉史 记录往昔鉴永志
贵州首钢水钢技师学院50周年校庆征集启事
三线精神,薪火相传,数代耕耘结硕果;五旬岁月,弦歌不辍,几番砥砺谱华章。2023年,贵州首钢水钢技师学院(以下简称技师学院)迎来50周年校庆。为进一步营造爱校荣校氛围,讲好技师学院故事,展现技师学院踔厉奋进的风采,抒发技师学院众志成城的情怀,决定开展重要校史资料征集、校歌征集、书画摄影作品征集(征稿)等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一)全体当前或曾经在技师学院学习、生活、工作的师生员工。
(二)关注技师学院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活动时限
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三、活动要求
(一)“致母校的情书”征文
1.内容:
(1)手写书信:以回顾建校历史,反映学校的巨大变迁,记录有关校园历史事件、重大活动和重要人物等为主线,回忆校园生活趣事,讲述个人职业成长经历,抒写母校情怀,师生情谊等。
(2)祝福视频:通过视频的形式寄语母校,包括对母校深情的告白、祝福、期待等。
2.要求:投稿数量不限,手写书信必须为本人手写,字数在3000字以内。祝福视频时间在5分钟之内,要求画面清晰流畅,并配备简洁的标题和文字说明,上传发送时最好提前压缩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
3.学校将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征集的书信(视频)作品进行评审,并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纪念奖等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或者奖品)。校庆期间,获奖书信(视频)将在校内外媒体上以各种形式展播或刊登。
(二)校史资料征集
1.内容:主要征集能够印证学校风雨历程和沧桑巨变,并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或代表性的各类老照片、老物件等,包括但不限于:
(1)反映学校不同历史时期变化发展、各项活动,以及反映各时期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实习实践活动等场景的照片,以及相关老物件;
(2)历届学生毕业照;
(3)学校各时期发展以及取得的成就、事迹类相关物件,如校徽、音像资料、奖状证书、奖章、牌匾、及印有学校校名的各类实物等;
(4)学校各时期的教学、实验、社会实践、学习、生活等物品,如教材、教具、生活用具、相关票证等;
(5)其他跟学校有关的各种有纪念意义的实物资料。
上述资料、实物载体不限,可以是实物、照片、光盘等各种类型,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制件。
2.所有老照片、老物件通过无偿捐赠的方式征集。
3.捐赠的实物照片及电子照片需附简要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由等),以便存档。捐赠者需提供本人联系方式、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方便后续登记造册、收录展陈、发放捐赠证书等。
4.学校将对捐赠者发放捐赠证书,对收集到的有价值的老物件、老照片将在校史馆中予以收藏、展览,并颁发收藏证书,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三)校歌征集
1.内容:以歌唱学校、诉说情怀、展现风采、寄托祝福等为主线,思想性和艺术性统一。词曲创作既要体现技师学院办学历史、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办学愿景等元素和主流价值观,又要朗朗上口,易于传唱,能抒发对学校的热爱,对未来的向往和美好的祝愿。
2.要求:作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歌词用中文作为创作语言,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50字。词曲长度控制在3至5分钟左右,内容形式力求多样,风格不限,鼓励贴近年轻人的创新表现形式。
3.学校将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征集到的原创歌曲,从歌词、曲谱两个单项综合评审出10首入围作品,入围作品每个单项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并从中选出一首作为技师学院校歌,(最终采用的作品若属整合而成,奖励则平摊给歌曲中采用了其元素的作者)。集体创作的获奖作品奖金总额不变,由创作集体自行分配。入围作品在学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媒体上刊登。
(四)书画摄影作品征集
1.内容:包括书法、绘画、摄影、剪纸等,以建校50年来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光荣历程、师生风采以及校庆祝福为主要内容,表达对建校50周年的祝贺以及对学校未来发展的美好祝愿。要求主题明确、内容健康、积极向上、风格多样,艺术性和观赏性强。
2.参展作品由学院统一装裱。各地校友的参展作品可以由本人、委托他人或通过邮寄等方式提交。
3.学院将对应征作品进行遴选,对入选作品颁发收藏证书,并给予一定经济奖励,同时在50周年校庆大型综艺展览中展出,并作为我院永久藏品不定期参与学院其他书画展。
4.相关要求:
(1)书法类作品:以软笔类作品为主,作品章幅、书体不限,草书、篆书作品请另注明文字内容,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2)绘画类作品:以中国画、油画、绘画作品为主。中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油画作品画布尺寸不超过100cm×100cm;绘画作品尺寸不超过520cm×740cm(半开)。尺寸要求仅供参考,若因创作需要,可不受限制;
(3)摄影作品电子稿件要求不低于5MB(4000*3000像素及以上),文件为JPG格式。
四、版权声明
1.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未公开发表过,作品如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2.作品一经采用,其相应著作权、修改权、使用权归学校所有。对于校歌,学校能对其进行录制、出版、举办音乐会、宣传、推广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3.投稿作品不作退回,请作者自留底稿。
五、投稿要求
(一)投稿者须在邮件中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个人信息。可采用电子邮件形式发送,也可采用纸质(实物)邮件方式邮寄。其中校歌词曲的作者,正文附上词曲作者信息和联系方式,邮件附件添加:歌曲mp3文件(如有)、曲谱PDF格式(简谱、五线谱均可)以及歌词。
(二)电子邮箱投递以“【征文】+征文主题+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命名,电子邮件发送至2543679056@qq.com,545704849@qq.com;书法、美术作品及老物件请寄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巴西路667号贵州首钢水钢技师学院综合办公室或政工部均可。
(三)联系人、电话:
综合办:李 践13885804286
政工部:王 勇15186274793
文字编辑/王小川
责任校对/郭灵莉
融媒合成/刘加飞
值班总监/杨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