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中国检察官收集编辑:中国检察官
案情简介
近日,沈阳市于洪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
2021年,金某某、李某某等人成立了辽宁某旅行社。金某某在没有金融资质的情况下组织白某某等旅行社业务人员,以免费旅游及高额利息为诱饵进行公开宣传,召集老年人参与周边城市两日游。在旅行过程中,业务人员鼓动老年人充值成为该旅行社的会员进行投资理财,承诺投资按期返本付息。不少老年人听信宣传,进行充值投资。
经审查,金某某在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向社会不特定群众非法吸收存款,扰乱金融秩序。于洪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金某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金某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检察官提示
参团旅游一定要找正规旅行社,安排持证导游,不轻信“免费旅游”,保障自身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同时,要树立理性的投资理财观念,投资前对投资活动的真伪、合法性进行详细了解和谨慎判断,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来源 | 沈阳市于洪区检察院
编辑 | 王济荣
审核 | 郑红 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