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惠 赵海洋
二月二,龙抬头。站在驻马店市驿城区胡庙乡王庄村东山上,远远望去,100多亩的荒山上泡桐开始吐露新芽。这儿,就是驿城区检察院打造的“检察公益诉讼林",这是该院开启“刑检不起诉+公益诉讼”办案模式的首次有效尝试。吐露新芽的泡桐如同当初栽下的希望,充满生机。
今年2月初,驿城区检察院在审查驻马店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移送的两起滥伐林木案件中,发现17名犯罪嫌疑人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滥伐林木,可能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该院公益诉讼部门及时介入。办案组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分别约谈了两起案件的17名犯罪嫌疑人,指出其违法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告知其行为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并要求其对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补种同等价值的树苗。
约谈会上,嫌疑人均认识到自己行为造成的社会损害,表示愿意补种树苗,并当场签署了保证书,保证自愿对当地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按照林业部门专业意见补种树木。考虑到涉案伐树现场已无复植补种条件,该院研究后,决定在驿城区辖区内另寻一片合适地点设立“公益诉讼林”,一方面可以长期进行生态修复活动,另一方面,对一些符合“少捕慎诉慎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在依法做出不起诉的同时,对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促使嫌疑人及时修复破坏的生态环境,也起到一定的惩罚性和教育性。
2月8日,检察官们和聘请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特邀检察官助理一起对3处荒山地进行了实地考察。通过对地块的地质、交通条件等综合考虑,最终确定了公益诉讼林选址——胡庙乡王庄村东山。特邀检察官助理对该处地块的土地性质以及权属作了明确认定,并出具了认定书。同时,该区检察院委托林业部门出具了植被恢复专家意见,建议树种宜选择火炬松、马尾松、麻栎、刺槐、泡桐等。
公益诉讼办案组立即将该意见通知到涉案嫌疑人,并带领嫌疑人到公益诉讼林实地查看,制定植树计划,并在次日进行了补种。
2月10上午,驿城区检察院邀请包括7名听证员在内的各界代表参加这两起滥伐林木案的公开听证会。鉴于犯罪嫌疑人有关案件情节和认罪认罚悔罪等表现,承办检察官提出了拟作相对不起诉的意见。听证员们在充分听取检察官的意见后一致表示,认为赵某某等人的行为虽然涉嫌滥伐林木,但犯罪情节轻微,对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及时修复,司法机关应当给予足够的包容,符合不起诉条件。检察机关采纳了听证员的意见和观点。
2月13日上午,区检察院召开检委会讨论这两起滥伐林木案件,检委会成员达成一致意见,决定对张某某等5人和陈某某等5人作不起诉处理。
“近期我们还要组织一批涉案嫌疑人植树,预计可以种植500多棵”。 该区检察院公益诉讼相关负责人表示,设立“公益诉讼林”,既修复了生态、绿化了环境,又能给当地集体组织带来一定经济效益。据悉,该院将“公益诉讼林”作为一项长期工程坚期工程坚持下去,为驿城区打造生态宜居家园增绿添彩。
编辑:李潇 审核:李俊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