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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方法制报收集编辑:北方法制报
6月2日,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干警会同铁西区人民检察院、铁西区司法局北沟司法所工作人员,一同对被判处缓刑并处于缓刑考验期的社区矫正人员董某某进行帮教回访。
在回访过程中,法官详细询问了董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的教育学习、义务劳动、生产生活等情况,充分了解了董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的现实表现和思想、生活动态。交谈中,回访法官叮嘱受访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在思想上要时刻加强自律,要服从社区矫正机关的监管。严格遵守监管规定规范,听从社区矫正机关的工作安排,遇到问题要及时沟通、及时解决。要按照监管规定,如实、及时报告监管期间个人动态、思想情况。法官强调,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既要讲法理、也要讲情理,既是矫正管制的监管过程,也是教育感化的挽救过程。遇到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过程中存在的特殊情况或实际困难的,多部门应在依法依规的情况下一同解决。
近年来,铁西法院在正确履行刑事司法审判职能的同时,积极探索刑事司法职能的延伸,将刑事审判工作与社区矫正工作有效对接,通过“庭上教育+庭后帮助”方式,让社区矫正人员能够感受到法院和相关职能部门对其的关心和关爱,鼓励社区矫正人员重塑信心,更好的走向今后生活,融入到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