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2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城乡融合发展工作情况,并发布服务保障城乡融合发展十大典型案例。
近年来,四川省检察机关围绕中央、省委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各项部署,坚持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以过硬政治担当、法治担当、检察担当切实服务保障城乡融合发展。
省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城乡融合发展的意见》,立足检察职能职责,从促进城乡产业发展、保障城乡要素流动、融入城乡基层治理、促推城乡服务功能等方面提出15条检察履职措施,强调切实找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城乡融合发展切入点和突破口,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2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推动平安建设,助力“强治理”。依法严惩制售毒品、危害粮食安全等各类严重犯罪,探索推进“府检联动”向基层延伸,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以检察履职助力破解新形势下社会治理难题,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努力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和谐有序。服务保障县域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助力“兴产业”。依法平等保护县域各种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经营规模的市场主体,助力优化县域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创新驱动发展先进县,依法激活县域从业主体活力,以高质量检察办案为城乡产业高质量发展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发布会上还发布了四川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城乡融合发展十大典型案例。
这批案例中,有检察机关切实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开展特色农产品种质资源保护、传统村落保护、耕地保护,助推城乡经济社会文化融合发展;有检察机关关注农民工权益保护、农村学生上下学安全问题,通过刑事抗诉、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等法律监督手段维护民生民利;有检察机关围绕征地拆迁等社会关注重点问题,严厉打击职务犯罪、依法开展检察监督,护航征地拆迁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推进;有检察机关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科学开展生态损害修复性司法,处理好保护与发展关系,实现城乡融合可持续发展;有检察机关深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为地理标志保护提供法治保障,助力做强县域产业支撑;有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探索民事检察“和解五法”,用心用情解开群众心结。十个案例中有五例入选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
记者:康沙
编辑:王欢
责任编辑:王怡
审核:李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