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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西晚报收集编辑:山西晚报
山西晚报讯(记者 杨晶)二人双双酒后驾驶,还在同一地点同一车辆被查。1月1日,山西交警通报了这起违法案件。
2023年12月28日21时30分许,文水交警大队城区三中队在则天大街聚圣苑路段设立临时执勤点开展酒醉驾查处行动,由西向东行驶至执勤点的晋JB××××小型轿车驶入民警视线,民警例行检查,发现车内酒气熏天,对该车驾驶人郭某进行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郭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告知郭某要到交警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并告知副驾驶座上的宋某联系其他人回家。
随后,民警准备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向坐到警车上的郭某拿车钥匙时,宋某趁交警不注意,驾驶该车在则天大街聚圣苑口由西向东驶离,当到达则天大街丁字口宝丰苑附近时,被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结果为22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而送检的宋某血样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96.51 mg/100ml。另外,宋某并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因此属于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
民警依法对郭某、宋某作出处罚,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