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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收集编辑: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
通讯员 李珊珊 杨李君
4月20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黄石市阳新县人民法院近日发出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尹某某对申请人陈某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这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中的申请人陈某某,便是今年2月份在广州市某地铁口不幸遭受丈夫家暴的女子。
案情显示,今年2月23日,发生在广州市某地铁站口的一起“男子挥拳殴打抱娃女子”事件冲上了网络热搜。视频中,男子控制住抱娃女子的一只手,挥拳打在其额头上,女子险些摔倒。该行为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
3月2日,陈某某到阳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该院承办法官迅速启动快审机制,主动向其了解具体情况。据了解,双方婚后多次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尹某某经常言语侮辱女方,还有过家暴行为,并以自残、自杀方式逼迫陈某某不准提出离婚。
虽然争吵不断,但考虑到尹某某多次认错,为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陈某某此前一直没有提出离婚,并和男方一直在广州打拼。
今年2月23日,双方又因琐事在停靠于案发地铁站附近的私家车上发生争吵,陈某某中途抱着小女儿下车,随后便出现了视频中的一幕。
鉴于自身曾遭受家暴,且面临家暴的现实威胁,陈某某向阳新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并提交了相关证据。
阳新法院经审查后认为,被申请人尹某某对申请人陈某某的人身安全已造成威胁,符合发放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阳新法院随即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向被申请人送达了裁定书,并对其释明,如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内容,将面临罚款、拘留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
据悉,4月6日,尹某某与陈某某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女儿的抚养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