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西部法制传媒网收集编辑:西部法制传媒网
4月19日下午,铜川中院与市法学会联合邀请武汉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博士、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西北政法大学环境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丁岩林副教授在铜川中院为全市相关单位进行《黄河保护法》专题解读。
铜川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田鹤城出席会议,铜川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少英主持会议。铜川两级法院环资审判法官及法官助理、市法学会及区县法学会工作人员、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司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20余家单位60余人参加培训。
丁教授以其深厚的法学和经济学理论功底,丰富的立法、司法实践经验,从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污染防治、高质量发展及黄河文化保护传承等方面全面介绍了《黄河保护法》的制度体系,结合具体实例解读了黄河保护法的亮点重点制度,为准确理解适用这部法律提供了很好的法理指引。
会议指出,《黄河保护法》是继《长江保护法》实施后的第二部流域法律,是我国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的又一标志性立法成果。该法涉及水行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十余个政府执法部门,规定了最严格的行政、民事、刑事法律责任,对于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司法部门公正司法提出了更高要求。
会议要求,两级法院要继续深入学习《黄河保护法》,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省法院关于环资审判工作的部署要求,以环资审判专门化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把《黄河保护法》的立法目的体现在我们公正高效审理的每一起案件中。(李成龙 通讯员 郑况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