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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邮政局收集编辑:国家邮政局
近日,浙江省发改委等23个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邮政快递业发展内容被纳入其中。
《标准》明确,要完善城乡及较大的车站、机场、高校等场所的邮政服务网点规划和建设,推动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智能快件箱(信包箱)建设,实施“快递进村”工程,实现乡镇邮政服务网点全覆盖,建制村通邮率达100%,建制村快递服务全覆盖。
《标准》明确,服务标准要按照《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快递服务》标准等执行,支出责任要按照《浙江省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执行,省、市、县政府分级负责。
《标准》要求,全省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调整本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各市、县(市、区)标准确保不低于省级标准。要加强人员、财力、设施等要素保障,强化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建设,确保《标准》及本地区实施标准规定的服务项目落实落地。
浙江局表示,下一步,将牢牢把握发展机遇,将推动《标准》落实落地作为高质量实现“快递进村”的路径,同时进一步强化市场路径,双管齐下、同向发力,加快实现“快递进村”品牌全覆盖的高质量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