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徐嘉璐 米姣)汉寿县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近年来,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抓手,充分发挥检察文化引领作用,通过主题学习、专题研讨、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形式,筑牢检察队伍理想信念。通过刚性约束、柔性提醒,引导干警规范行为、文明执法。把“两微一端”打造成为弘扬检察文化的宣传阵地,推送文化成果 、更新文化活动,借势借力营造健康有益、充满活力的文化氛围。积极引导干警献爱心,组织干警参与无偿献血、文明劝导、治安巡逻等活动。
该院还建成文体活动室、阅览室、荣誉室、党员活动室和文化走廓。内网设检察文化专栏,发布干警文化艺术作品,打造良好的文化建设阵地,让干警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文化素养。组织开展运动会、读书沙龙、道德讲堂等文体活动,促进干警交流,提高合作意识。发掘各类检察文艺人才,开展特色文化活动,推动检察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结合“我们的节日”系列主题活动,检察干警入社区、下村居,开展法治宣讲、帮扶慰问等活动,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该院工作人员联合相关部门多次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活动并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加强学生法治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成立县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中心,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组建“检察蓝”青年志愿服务队,志愿者服务注册率达100%;参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积极参与“禁捕退捕”等专项整治。设立西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法治教育基地进一步提高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知晓度。
文明创建的丰硕成果转化为推进新时代人民检察工作的软实力和新动能。该院先后获得省级文明卫生单位、省级园林式单位、省文明接待室、全省检察机关检察文化活动先进单位、市文明标兵单位等荣誉称号。近5年来,办理各类案件 4252件,获得23项集体荣誉,103人次获县级以上表彰。
一审:樊芳
二审:陈佳婧
三审:何金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