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斗融媒”微信公众号9月6日消息,中共中央批准:姜有为同志任辽宁省委常委。
辽宁省委决定:姜有为同志任省委秘书长,兼任省委办公厅主任、省直机关工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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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有为简历
姜有为 资料图
姜有为,1967年9月出生,汉族,吉林农安人,中共党员,1989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理学学士,管理经济学硕士。
1985.09—1989.07,吉林大学化学系高分子材料专业学生
1989.07—1994.10,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橡胶车间技术员
1994.10—1995.04,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厂长办公室生产秘书
1995.04—1996.04,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调度处副处长
1996.04—1997.02,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苯乙烯车间副主任
1997.02—1999.02,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副厂长
1999.02—1999.05,吉化集团生产安全技术部副部长
1999.05—2000.12,吉林省吉林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0.12—2004.04,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4.04—2005.07,吉林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2003.06—2004.06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管理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2005.07—2006.07,吉林省白山市副市长(2005.09—2007.04兼白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2006.07—2008.01,吉林省白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2007.04—2008.01兼市行政学院院长)
2008.01—2009.02,吉林省经济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省政府副秘书长(兼)
2009.02—2009.0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党组书记、省政府副秘书长(兼)
2009.03—2010.07,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党组书记(2008.04兼吉林省手工业合作联社理事会主任)
2010.07—2011.01,吉林省辽源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1.01—2011.06,吉林省辽源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1.06—2013.03,吉林省辽源市委书记
2013.03—2015.10,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2015.10—2015.11,吉林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15.11—2016.12,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6.12—2017.1,沈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候选人。
2017.1—2021.1,沈阳市人民政府市长
2021.1,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综合自新华网、北斗融媒、沈阳网、辽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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