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专项资金在解决退役军人生活困难、医疗救助、就业创业、军休服务、抚恤优待及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笔者在审计中发现,退役军人专项资金在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导致专项资金无法发挥效益,亟待加以重视。
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资金审核把关不严,大量专项资金滞留未用。由于用款单位申报资金和名单是往年数据,不少发放对象数据已经变动,退役军人局未严格审核,导致申报到位的资金发放不下去,滞留在单位账面,甚至部分资金被地方财政作为存量资金回收,专项资金未能发挥作用。
二是部分慰问资金和购买的物质无法落实。实际操作中,部分企业军转干生活困难补助资金,所附支出汇总表与明细表数据不符,有的未附发放名单,存在廉政风险隐患;用于慰问的困难补助资金和购买的慰问物资存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实际发放人员和申报人员不一致,申报的优抚对象不合理,购买的慰问物资发放不下去,被闲置、浪费,专项资金被浪费。
三是专项资金发放不规范,财政专项补贴社会化发放户管理松懈。部分专项资金的发放未通过财政专项补贴社会化发放户,直接拨入退役军人和受益人个人银行账户;慰问资金直接拨入退役军人局职工个人银行账户,由职工现金发放,未发出的资金由职工保管,资金安全存在隐患;拨入财政专项补贴社会化发放户的专项资金,由于疏于管理,给银行提供的发放名单和资金申报名单不一致,银行发放的专项资金存在套取、挪用、重复发放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建议,应严把“三关”规范退役军人专项资金管理。一是严把申报关。严格审核发放名单,保证专项资金精准发放。退役军人局应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审核发放名单,对已经死亡、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做好核实登记。财政部门要严格把关、审核发放人员名单。同时,退役军人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专项资金拨付的前期准备,力争做到资金一旦下达,及时分配使用,加快资金审核支付,认真执行资金拨付程序和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是严把发放关。规范物资采购、资金发放程序,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发放的物资要通过政府集中采购,对物质发放名单公开透明、多渠道公示,保障受益人使用。
三是严把监督关。规范社会化发放管理,资金通过在银行设立的财政专项补贴社会化发放户直达受益人个人账户;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和监督,对于录入错误、不符合条件的、银行滞留未成功发放等情况,退役军人局应建立日常监督和检查机制,及时督促、纠正,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作者:刘沛 单位:湖北省老河口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