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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在施工过程中将位于灵川镇榜头村东朱自然村“安息堂”南面的一棵树木连根挖起,引发纠纷。该树承载村中数代人的深厚感情,村民委员会将黄某及相关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近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因古树被毁引发的纠纷案。
承办法官介绍,收到案件后,法院就会同派出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乡贤代表等实地勘察,组织双方当事人就地调解,黄某及时将古树回栽。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后,经被告方申请,法院委托了具备专业资质的评估公司对被毁古树的经济价值进行鉴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树木位处该村管辖地,且多年来由该村村民养护,该村委会系本案适格原告。黄某挖掘树木的行为侵犯了该村委会的合法权益,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案涉树木被挖掘后,经回栽树桩现已存活,但其树干以上部分已全部灭失,酌定赔偿该村委会6万元。该案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下一步,该院将继续践行绿色生态理念,创新生态司法保护工作机制,守护人居环境,打造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空气更清新的优质生态环境。(全媒体记者 黄凌燕 通讯员 刘志猛 张慧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