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经济犯罪特别是依托线上线下实施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呈高发态势。哈尔滨市公安局经侦部门在依法严打此类犯罪的同时,提醒广大群众注意加强防范,防止上当受骗,务必牢记“10个注意”:
01
企业、个人、各类平台以投资理财为名,承诺无风险、高收益,公开向社会发售理财产品吸收公众资金的;
02
假借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社会成功人士身份,以帮客户开展银行验资、打资金流水、办理信贷“过桥”等银行业务为借口,承诺支付高额利息的;
03
企业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出售,并承诺售后返租、售后回购、定期返利的;
04
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的;
05
利用“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的;
06
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的;
07
以投资养老公寓高额回报、异地联合安养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或通过举办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等方式,引诱老年人投入资金的;
08
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宣称风险备用金由银行监管,通过发布虚假的借款项目、理财产品融资的;
09
通过发布广告、举行财富讲座、散发传单等形式,以销售理财产品、基金产品等为载体,承诺高收益,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
10
打着“新三板上市”“四板上市”旗号,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售或转让所谓的“原始股”,并承诺固定收益或到期回购等方式,募集公众资金的。
警方提示:
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掌握投资基础知识以及国家相关宏观政策,了解投资市场风险,懂得保护自身权益,做合格投资者。对于一些以高额利润回报或先付部分货款等优惠条件,让利较大的情况,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分析,不要轻信和贪利,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