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法制报·法直播特约撰稿人 王尉
核心提示:陕州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刑事申诉案件中,通过释法说理积极化解矛盾隐患,针对申诉人及其家庭系突发严重困难、有未成年人的特殊情况,积极延伸司法救助职能,从“单一”救助到“多元”救助,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厚植检察为民情怀。
面的求助,检察机关出实招
2022年10月,王某国以审判机关判决畸轻,且其女未得到应有赔偿为由,向陕州区检察院提出申诉。王某国系一起猥亵儿童罪案件被害人父亲,因罪犯袁某作案时系患间歇性精神病(轻度),2022年6月,陕州区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据反映人介绍,案发后,12岁的被害人出现做噩梦、精神恍惚等情况,无法正常学习生活,家人情绪激愤,多次前往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陕州区检察院在办案中,依法履行释法说理、司法救助职能,通过内部联动、外部协作、社会救助等多种途径,合力化解矛盾隐患,帮助被害人及其家庭走出困境。
开展帮扶,受困群众走出困境
内部联动+外部协作,合力化解隐患。在受理王某国申诉请求后,控申部门与未检部门互通案件信息,调阅卷宗,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认为原判决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处理适当,王某国申诉理由不成立。
为有效化解王某国内心积怨,控申、未检两部门同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申诉情况,梳理问题症结,共同对王某国面对面释法说理,使其知晓了“犯罪情节轻微”的法律界定,最终解开心结。拓宽渠道+突出重点,能动履职应救尽救。该案为申诉案件,但承办人在发现王某国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及时将该线索告知司法救助案件承办人,实现了“被动坐等案件上门”到挖掘救助线索全院“一盘棋”的转变。承办人发现被害人在遭受侵害后出现严重心理疾病,王某国丧失劳动能力,还要抚养两个子女、赡养身患重病的年迈父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主动告知王某国并帮助其填写救助申请。最终,王某国成功领取2万元救助金,生活窘境有效缓解。
延伸触角+社会帮扶,构建多元救扶格局。为了从根源上解决被救助人实际困难,陕州区检察院坚持“一次救助,长期关怀”原则,与陕州区教体局、民政局等9个职能部门联合建立救扶融合机制,扎实做好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有关部门协助王某国办理就业失业登记,为其提供就业指导和政策帮扶;根据身体状况为其提供公益岗位;启动特困临时救济程序,为王某国父母落实低保待遇;被害人提供“两免一补”教育救助,妇联有针对性的对被害人进行家教指导、心理疏导,帮助其走出阴霾,重树信心。
目前,王某国身体状况良好,被害人也已回归校园,开启了正常的学习生活。
不忘初心,群众的需要当做工作方向
近年来,陕州区检察院积极更新司法理念,探索建立轻微刑事案件“不起诉+”办案模式,把“不起诉”与检察官联席会议、集中训诫、公益承诺、司法救助、检察建议等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助力区域社会治理。
据陕州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2022年以来,该院发挥救扶融合机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9件9人,发放救助金9万元,同时,积极与职能部门联动配合,为不同的涉案家庭进行“精准帮扶”,解决其面临的低保、医疗、就业、教育等30余个实际困难,真正让涉案弱势群体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检察温度。
“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但在实际工作中,总有些个别人一心只谋‘大事’,不管民生‘小事’,对群众的诉求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殊不知,群众的事才是天大的事;群众的需求,就是我们工作的方向和动力。”陕州区检察院检察长李海勇说,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继续努力,以求极致的精神履行好检察职责,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耀到每一个地方。
编辑:李潇 审核:李俊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