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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上午,日照市新闻办举办《日照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日照市卫健委党组副书记、市疾控中心党委书记朱友亮就《办法》出台的必要性、主要内容、贯彻落实措施做介绍。日照市司法局副局长吕庆安,日照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党总支书记、支队长王钦余参加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朱友亮介绍,水是生命之源,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息息相关。将于4月1日正式施行的《办法》,是进一步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推进日照市生活饮用水提质升级,提高群众满意度的重要举措。
《办法》的出台,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需要入手,对标新国标的需要,在现制现售饮用水方面弥补了卫生监督管理方面的立法空白。
《办法》总共29条,主要在有关单位的管理职责、对供水单位的管理、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应急管理、行政处罚等5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细化规定。对水质检测不合格、从业人员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未按规定清洗消毒设备、未定期更换水处理材料等增设了处罚条款。
《办法》出台后,日照市卫生健康委和相关部门将在普法宣传、监督管理、协同管理等方面加快推动《办法》落地实施,共同保障日照市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