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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夏消防收集编辑:临夏消防
电动车
为生活带来便捷
但是如果私自改装、
不按照规定充电、进楼入户
都是极其危险的
近日
江苏苏州太仓市
一居民楼内的电瓶车着火
消防救援人员到场后发现
一楼楼道口停放着2辆电瓶车
电瓶车正在猛烈燃烧
并伴有滚滚浓烟
大火和浓烟封住了单元门口
导致楼里的居民无法安全疏散
在确认现场已经断电后
救援人员立即组织出水灭火
同时协助现场民警
对楼上住户和周围群众进行疏散
经过紧张扑救后大火被熄灭
所幸此次火灾无人员伤亡
来一起感受一下
电动车起火有多可怕
大家还要注意了
不规范使用电动车
除了会引发火灾事故
同时也是违法行为!
电动车的罚与罪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03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新疆消防提醒您
为了您和家人
请务必杜绝飞线充电、
长时间充电等危险行为
做到电动车不进楼入户
戳视频学习
电动车火灾如何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