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首届“腾龙洞”杯“神秘腾龙洞 醉美风景区”摄影短视频大赛(大展)的通知
腾龙洞景区——国家地质公园、 国家AAAAA旅游景区,中国最美旅游洞穴,被评为灵秀湖北十大旅游景区之一。这里的洞穴震撼,这里的瀑布壮观,这里的歌舞动情,这里的激光梦幻。来吧!朋友!这里是旅游摄影的天堂,5万大奖你来分享!
腾龙洞位于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 景区总面积69平方公里,以雄、险、奇、幽、秀为特色的洞穴系统景观、震撼创新的民族文化演艺为资源主体, 形成了的多层次多类型的旅游景观系统。神奇的景观特质,构成其最具核心意义的品牌价值“腾龙天下雄,演绎人间秀”。
为迎接2023年“国庆节”到来,现决定2023年举办首届“腾龙洞杯”摄影、视频大展(大赛)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单位:恩施州摄影家协会、利川市文化和旅游局、利川市旅游发展促进会
二、主办单位:湖北龙昌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川腾龙风景区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三、承办单位:利川市旅游发展促进会摄影工作委员会、利川市文化旅游摄影家协会
四、大赛(大展)截稿时间
摄影和短视频大赛截稿时间为2023年9月10日;摄影大展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至4日,其中。10月1日为颁奖时间。
五、作品征集须知:
(一)参赛对象:本次大展(大赛)面向全国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广泛征集作品。
(二)大展(大赛)参赛作品,仅限于腾龙洞风景区规划内摄影和视频作品;
(三)参赛图片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为4-6张。作品需原创,若有版权、肖像权等侵权行为,由作者自行负责,主办方、承办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提倡和鼓励近期创作的摄影作品,2020年1月1日以后的摄影作品也可以参赛。不接受曾经获得省级(含)以上获奖作品参赛,一经发现,取消参赛或获奖资格,主办方有权追回奖金。
(五)参赛摄影作品一律为GPJ格式,文件大小在5M以上并保证作品拍摄信息完整。作品可作亮度、饱和度等适度调整。不接受添加、删减等改变原始影像、数据合成作品。
(六)视频比例为9:16或者16:9,时长20秒至3分钟内,采用MPEG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作品发布时需#利川腾龙洞。作品发布平台不限。
(七)获奖作品一经公布,作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原始图片(电子版),不能按时或者无法提供原始图片者,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发现剽窃、伪造作品直接取消获奖资格。
(八)参赛作品(每幅)需按照:作品名称+拍摄时间+姓名+电话号码格式,统一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地址:2301850009@qq.com,未按上述要求投送的,视为无效作品。
(九)凡参赛作者视同接受本次摄影、视频大展(大赛)之所有规定。并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十)所有参赛作品,不作退稿处理。
(十一)获奖作品有存疑时,主办方有权要求作者做出说明。
(十二)所有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权使用,且不再支付稿
酬。
六、评选办法:
(一)参赛作品邀请恩施州知名摄影专家和主办方共同评选;
(二)短视频作品由作者在征稿结束当日自行申报,超过时限无效。
(三)短视频评选规则:按播放量计算,从高到低取8件作品,出现播放量相等时,同时录取入围,进入评奖。
一等奖视频奖作品则要求播放量需达到10万+(含10万)以上,或者点赞量达到2500+(含2500)以上,从中评选。未达到上述要求的该奖可以空缺。
所有短视频请作者保留参赛作品未加字幕、水印和音频的原始视频,获奖后提交审查。不能提交视为弃奖。
七、获奖作品公布时间:9月10日到15日为获奖作品公布以及获奖原片投送时间,期间,请作者关注:“利川新闻网”、“指间利川”、“文旅利川”、“恩施利川腾龙洞景区”公众号消息并及时提交原片。
八、大赛创作优惠办法
凡参赛者在大展(大赛)征集作品期间,凭县(市、区级)及以上摄影协会会员证,半价进入景区并可半价随带一名助手;省(市、区级)和国家、国际会员,凭会员证和身份证可免费进入景区并可随带一名助手。
九、奖项设置与奖金:
(一)摄影作品类(税前):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证书;
优秀奖40名:奖金各200元
(二)短视频作品类(税前):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证书;
二等奖1名:奖金3000元+证书;
三等奖1名:奖金2000元+证书;
优秀奖5名:奖金各300元
十、本次大展(大赛)除等级奖不可兼得外,优秀奖可一人多得。
十一、本次大展(大赛)活动解释权归大赛主办方。
十二、大赛咨询电话:18671841801(李先生)
此通知
湖北龙昌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利川腾龙风景区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