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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1月14日晚通过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本次大会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为1月13日17时,至该规定时间,代表共提出议案18件,其中3件来自福州团代表。对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大会主席团决定交由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审议结果依法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本次大会收到的议案涉及财政经济、教科文卫、环境与资源保护、社会建设、监察司法、农业农村等方面。其中,福州团代表提交的议案分别是:陈金发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福建省农村依规改造管理条例》的议案,陈金发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福建省新冠病毒防治管理条例》的议案,何宝平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福建省人才工作条例》的议案。
记者还从福州团议案组了解到,截至1月14日20时,福州团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意见110件,内容涉及实施强省会战略,发展“四大经济”,推动乡村振兴,做好养老、医疗、教育等民生事业等。闭会期间,代表们仍可继续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建议,按有关规定进行交办。
大会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将在明年省人代会上向全体代表书面报告。(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