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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收集编辑: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付文婷
“因为不懂法,走了很多冤枉路,费事儿又费力,感谢检察官帮我要回了工程款!”近日,经过多方不懈努力,李某等人追讨一年有余的劳动报酬终于到手,他高兴地向检察官表示感谢。
1月18日,湖北孝感市大悟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介绍,2023年,该院正在开展“民事支持起诉涉农民工追讨欠薪”专项活动,一起被法院驳回的农民工讨薪案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原来,2020年,沈某等三人在承接到大悟县某单位项目后,委托陈某雇请李某组织民工开始种植施工。完工后,沈某等三人和陈某共同在结算单上签字确认,但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7.2万元工程款。李某多次讨要无果后,于2023年5月将陈某起诉到法院,法院审查后认为陈某并非适格被告,便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对沈某等三人的基本情况知之甚少,连完整姓名都不清楚,讨薪之路至此受阻。
承办检察官介绍,为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了解到该情况后,该院依法能动履职,先后到相关部门走访调查,收集证据,通过户籍信息确认了沈某等三人的基本情况,作出支持李某起诉沈某等三人的决定。大悟县法院对该案立案审理,双方在庭审中达成调解,拖欠的工程款由沈某等三人平均承担。庭审后,沈某等三人不仅当场支付了自己承担的份额,而且主动承担了该案的诉讼费,至此一起农民工讨薪案终于尘埃落定。
大悟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民事支持起诉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能的体现之一,该院将继续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以“如我在诉”之心,努力保障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