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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济宁晚报收集编辑:济宁晚报
本报济宁讯 近日,自然资源部、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明确了三种不动产“带押过户”模式。我市积极探索和实践,通过规范材料、优化流程、系统改造,从不动产登记流程上完全实现了自然资源部和银保监会规定的三种方式,同时探索住房和其他不动产“带押过户”的具体形式,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不动产“带押过户”39件,涉及土地、房产以及在建工程等不动产。
不动产“带押过户”的开展,提升了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服务水平,促进不动产登记与金融业务协同创新,不断提高不动产登记和金融服务效能,降低群众不动产交易成本,有效解决在押不动产转移登记中“转贷”办理时间长、交易风险高、资金负担重等问题,进一步发挥不动产登记与金融业服务市场主体作用,持续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通讯员 黄秀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