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少涉酒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3月5日,东营公安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酒驾醉驾整治统一行动,全力确保对酒醉驾违法行为的严管态势。行动中共查获涉酒违法行为46起(其中酒后驾驶27起,涉嫌醉酒驾驶19起)。
典型案例
2023年3月5日21时47分许,庞某杰驾驶鲁A***6W号小型汽车行驶至东三路与沂河路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4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2023年3月5日23时13分许,张某飞驾驶鲁E1***X号小型轿车由黄河路运吉小区内向黄河路右转弯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3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2023年3月5日14时59分许,李某某驾驶鲁EP***0小型面包车沿庐山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庐山路与东南坡村村口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9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执勤民警将李某某带到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王道医院抽血备检。
2023年3月5日21时40分许,刘某俊驾驶小型轿车沿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仙河镇伟浩路由南向北行驶,当行驶至伟浩路永城门窗装饰门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2mg/100ml,系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3年3月5日14时38分许,李某驾驶小型轿车沿河口区西湖路由南向北行驶,行驶至黄河路以南10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7mg/100ml,系为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3年3月4日21时8分,孙某辉驾驶鲁MM***6号轿车在垦利区利河路与新兴路路口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8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2023年3月5日14时26分许,孙某南驾驶鲁E1***K小型汽车沿广饶县环湖西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阜城店村附近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8mg/100mL,系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核实,孙某南曾于2019年12月11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驾驶证已被吊销,孙某南本次系再次酒后驾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
2023年3月5日14时35分许,魏某祥驾驶无牌车辆行驶至滨利路双合村附近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5mg/100ml,系酒后驾驶机动车。
来源:东营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