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进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安庆举行。两地将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数据共享机制、互信互贷机制、政策研究探索机制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
按照协议,安庆、池州两地将以异地公积金贷款为切口,立足两地住房公积金发展实际,深化政策协同、标准服务、数字赋能、风险防控、党建联建,为两地群众提供便捷共享的住房公积金服务,共同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协议签订后,将实现安池两地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两地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无须提供本地担保人担保,使异地贷款职工享受购房地缴存职工同等待遇。
同时,贷款条件、贷款金额、还款期限等政策按贷款地中心规定执行;实现两地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业务政策趋同。值得一提的是,今后,安池两地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异地购房户籍限制。
为更好服务安池两地居民办理业务,两地将分别在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设置安池一体化服务专窗,为两地办理跨区域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职工提供绿色便捷通道。两地业务人员可引导办事群众线上办理,或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协同办理。
同时,探索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实现两地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探索财务互查方法和路径,保障资金安全;探索开展联合审计,审计成果相互运用。
今后,两地不定期开展交流研讨联席活动,拓展两地中心工作人员交流互动机制,探索采取现场观摩、跟班学习等方式,共同加强业务、服务培训,逐步实现两地住房公积金政策体系、业务流程、服务模式等基本协同,双向发力,形成两市住房公积金事业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池州、安庆隔江相望,加快推进跨江融合发展是两市的共同愿景,也是持续多年的热门话题。2022年9月22日,安庆市与池州市正式签署《安庆池州“一江两岸 拥江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此次住房公积金实现互认互贷,是安庆、池州贯彻“一江两岸、拥江发展”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两地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进程的重要举措。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朱汗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