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网讯(通讯员 谢承珂 陶安庆)近年来,鹤峰县加强源头预防,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总体要求,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提供精准服务,全面推进排污许可制度落实,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发放排污许可证21家,累计进行排污登记317家,实现排污许可和排污登记全覆盖。
送政策,扩大宣传广度
“通过培训,让我了解了最新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企业环保合规法律风险防范、行业污染治理对策等。”华新水泥(鹤峰)民族建材有限公司负责人黄超说。
为帮助企业增强生态环境保护自主守法意识,加强排污许可证守法管理,提升环境治理能力,营造排污单位积极学法、自觉守法的良好氛围,2021年以来,州生态环境局鹤峰县分局组织县内重点排污企业开展生态环境守法普法线上培训5次。
通过“送法入企”等方式,对《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文件进行解读,讲解达标排放、排污自行监测等主要内容,引导企业守法经营,提升企业作为排污主体的责任意识及守法自觉性。
2023年以来,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同时,通过QQ、微信工作群发布排污许可管理政策、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并开展线上问询服务,针对企业在办证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线上答疑100余次。
控质量,提升核发精度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以企业视角为出发点,在企业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的过程中,实施全程网办,让数据跑腿成功取代企业跑腿。”州生态环境局鹤峰县分局负责人介绍。
为提高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该局建立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工作台账,组织排污许可系统填报专项技术培训,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的填报流程、操作步骤以及管理要求,对存在问题、工作任务进行清单化管理。
依托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融合,将排污安全许可证办理流程、申请条件、申请材料进行网上申报,并进行网上审核。将规定的20个工作日内办理的时限缩短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或答复,实现“网上申请、电子化流转、统一出证”的网上审批全闭环模式。针对排污许可证即将到期企业,提前30天通过电话,“点对点”式地通知企业负责人及时进行办理,做到提醒到位。
2023年以来,共对14家排污许可证即将到期单位进行了提醒督办,对21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内容质量、18家企业的年度执行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对20家企业开展了上门指导帮扶。
送服务,拓宽服务深度
“感谢你们的指导,在企业的生产过程中,我们将严格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依证管理’的主体责任及环保各项制度,自觉做依法守法的企业。”湖北省八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说。
4月以来,州生态环境局鹤峰县分局靠前服务,主动深入企业,组织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人员到湖北八峰药化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易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排污企业,对排污许可证延续进行核查指导,并现场查看企业在工艺技术升级改造、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及自行监测要求等方面的落实情况,同时,解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为企业详细解读了排污许可证中的许可事项、自行监测、企业环境管理执行情况等,现场帮扶解决在排污许可证申领、变更、延续和生产运行中遇到的环保技术难题。
“我局主动提醒持证单位按时续证,新证由工作人员送证上门。”州生态环境局鹤峰县分局负责人说。
证后管理,强化监管力度
加大对持证企业的监管力度,推进排污许可发证事前审批与生态环境执法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持证企业主动履行治污主体责任。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强化差异化监管和生态环境普法宣传,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到工业园开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培训,有针对性地指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及风险隐患,为园区企业拧紧生态环境保护“安全阀”,使企业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畏法。
采用“双随机”抽查和日常执法、在线监控、现场检查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检查企业自行监测、环境信息公开、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主要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等情况,对排污单位填报的工艺、生产设施、产品、产能及原辅料、产污环节及治理设施等信息进行核查。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向排污单位进行了反馈,督促排污单位及时完成问题整改。
今年以来,该局共开展现场执法检查75家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件,处罚款0.718万元。
“下一步,我县将持续开展进企帮扶指导,常态化做好入企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此外,呼吁广大排污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扛起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州生态环境局鹤峰县分局主要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