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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2月27日讯(记者 龙文泱)记者从湖南省文物局获悉,日前,国家文物局正式同意创建湖南长沙湘江文化遗产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这是湖南首个获批创建的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今年11月22日,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现场会在上海召开。会上,湖南长沙作为入选第二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名单的地区,汇报创建实施方案并接受专家评议。
本月,国家文物局正式批复湖南长沙示范区的名称为“湖南长沙湘江文化遗产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主要区域为湘江长沙段,要求加强对湘江文化的研究阐释,充分挖掘长沙文化生活岸线、文物旅游线路、文化遗产廊道在价值内涵、作用发挥、构建方式等方面的特色,统筹示范区创建工作与各类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以示范区创建赋能经济社会发展、赋彩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建设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是我国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肩负着为新时代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探索新路子、开辟新局面的重要使命。
2020年,国家文物局公布了第一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名单,共有6家:北京海淀三山五园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辽宁旅顺口军民融合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上海杨浦生活秀带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江苏苏州文物建筑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四川广汉三星堆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陕西延安革命文物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国家文物局表示,示范区创建工作关注五个“突出”:突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突出文物保护利用体制机制改革和发展思路创新,突出各类文化遗产资源、各方面优势政策力量系统集成,突出文物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双向促进,突出发挥文物资源对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优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