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 张磊 通讯员 郑易恒报道)12月26日,记者从哈密市人大常委会获悉,《哈密市经营主体政务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于今年11月23日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是哈密市首部经营主体政务服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哈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盈表示,政务服务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成效的关键因素,提升经营主体政务服务效能,是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制定一部经营主体政务服务条例,能推动解决政务服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刘盈说。
《条例》共六章三十三条,包括总则、政务服务运行、政务服务监督管理、附则。《条例》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具体工作职责,从法治层面对政务服务行为进行了规范。哈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孟秀玲说,为让《条例》制定更科学,哈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多次组织召开立法推进会、征求意见座谈会,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征求意见。
哈密市人大常委会在哈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郑易恒摄
“以前觉得立法离老百姓挺远的,现在,家门口就能反馈意见建议。”哈密市伊州区城北街道天山北路社区居民田静说。
刘盈介绍说,《条例》对近年来该市政务服务改革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进行固化,破解了政务服务工作中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既紧贴社会实际,又注重探索创新,富有明显地方特色。”
哈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强表示,《条例》是围绕自治区党委赋予哈密的定位要求,积极服务中心工作的最新实践。“《条例》将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上发挥重要作用,有效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助推哈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李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