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授办案经验
传授法律知识
传播法治理念
他们是维护正义的检察官
也是法律讲堂上传道授业解惑的老师
在第39个教师节
让我们一起聆听
检察院“兼职老师”们的传道感悟
祝他们教师节快乐
近年来授课,认识了一大拨检察青年才俊,他们如初春、如朝日,踌躇满志、一腔热忱;他们或毫不掩饰地点赞、或单刀直入地质疑,或刨根究底地追问,让我体会到教师的个中滋味。还记得,当得知有门课程被学员打出了99.6的高分时,那份喜悦感动,难以言表。要给出“一杯水”,自己得先有“一缸水”。案件汇报、举证质证、法庭论辩、案例撰写、职检理论……不断研发完善课程,也给了我前行的动力。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层出不穷地提问,酣畅淋漓地分享,激情飞扬地实训,既让我看到了利刃之新发于硎,也让我收获更多灵感、更深思考。教学相长,老师和学生也是互相成就的,谢谢青春的你们,聆听我的分享,也是你们,为我打开了一扇新的窗。
作为南京检察“兼职教师”的一员,我是幸福的,也是倍感压力的。当学员时,我努力让自己像一块海绵,充分地吸收老师们给予的养分。角色转换后,自己有幸成为兼职教师,最深刻的感受在于:想要输出、给予他人一分,就得有十分的积累。我会拒绝一些授课的邀请,也不轻易开发新的课程,因为自觉积累还不充分不足以予人。在自己较为熟悉的领域授课后,我也会结合检察同仁的反映、反馈,检视自己的不足、进一步修改和提升。“兼职教师”给予我广阔的平台,让我有机会展示自己,结识更多优秀的检察同仁,不断刷新法律知识和司法理念。同时,“兼职教师”更像是一种鞭策,让我把头埋下去、埋深一点、多学一点。所有的一切都源于厚积而薄发,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我与教师这个职业似乎有着不解之缘。师范院校毕业,曾有过一段执教于三尺讲台上的短暂经历。到市检察院工作后,在领导和同事们的信任和支持下,让我有机会成为刑事执行检察条线的兼职教师,延续着这份不解的情缘。虽是兼职,但我始终像对待本职工作一样,倍加珍惜每次与同行交流的机会。在我看来,与学校教师单方面讲授不同,检察系统的兼职教师重在强调交流互动,正所谓“以教为媒,互为师长”。课前认真准备,课上紧密联系平时办理和收集的典型案例,课后及时收集学员反馈意见并加以吸收。每次授课都让我对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认识更加深刻,对法律法规的理解更加全面。我将不断提升理论素养,丰富教学经验,发挥好兼职教师的作用!
饮其流者怀其源,学其成时念吾师。我时刻谨记老师们的谆谆教诲,学本领、增才智。成为检察机关兼职教师,走上讲台的本质,是知识、技能与观点的输出,是在发现自己的同时照亮别人。多年工作,我摸索出自己的一套方法,教师本人要在学深悟透的基础上,将原本复杂的问题整合成高效通俗的简单传递给听众。授课既是输出又是倒逼学习,在准备讲授过程中不断调研、学习,这个过程就是对教学相长、相互赋能的最好诠释。我积极加入南京市八五普法讲师团、南京社区科普大学讲师团,深入社区、军营、学校开展普法讲座,拍摄普法视频,从源头上为群众纾难解困,用我的一点绵薄之力,向社会公众传播法治信念。
作为一名兼职教师,我能够和大家分享办理的案件和研发的数字监督模型,以及我在办案、研发中逐步形成的个人思考和感悟。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兼职老师,必须具备教师思维,持续丰富授课技巧,扩大知识储备,互动性强,代入感高。同时还要具备学员思维,站在学员角度思考问题,琢磨学员喜欢听什么,希望获得什么,做到根据不同学员调整授课重点因材施教。授课时以眼神交流实现心灵沟通,积极调动学员情绪,通过提问进行互动。同时还要具备检察官思维,始终将检察履职融入到授课当中。将抽象的法律规定变成具体的案件情节,以鲜活的案例激发学员的兴趣。通过这样的方式,既能更好地理解授课内容,又能开展法律宣传。
来源:南京检察教育培训处
编辑:武诗雨
审核:吴平 赵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