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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 谢慧变报道)近日,自治区科技厅印发修订后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期加强原始创新能力,稳定培育基础研究人才队伍,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
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是自治区科技计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用于支持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设立重点项目、面上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项目类型,目前已形成覆盖科研人员职业生涯全周期的资助链条。
《办法》主要对项目类型、联合基金、申请人年龄、过程管理和经费管理等作了修订。在项目类型上,《办法》取消了地州科学基金项目,使基金资助体系符合科学基金项目更加开放公平的改革方向,同时规定“项目类型可结合实际作出调整”。
在重点项目中,《办法》强调“重点项目应有效利用各类创新平台,鼓励项目研究团队打破学科间壁垒,多学科、跨行业交叉合作”。
在面上项目中,《办法》强调科研团队建设要“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
同时,《办法》明确“根据需要设置联合基金项目”,扩大了联合基金合作项目类型,不限于面上、青年项目;各地州、企业、行业部门等可围绕自身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在重点项目中设立联合基金,进一步加大多元化投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办法》强调加强自然科学基金人才项目对女性科研人员的支持,明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当年男性未满45周岁,女性未满48周岁;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当年男性未满35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
数据显示,2023年度新疆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2054项,参评项目1978项,经立项评审公示等环节,最终立项项目510个,项目总经费65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