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昌吉州妇联下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昌吉州妇联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公益性岗位2人。
三、招聘条件
1.户籍所在地为昌吉州城镇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族别不限;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失业登记人员或者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3.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法律、中文、汉语言文学、教育等专业优先;
4.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具有一定公文写作能力;
5.有亲和力,善于沟通,表达能力强;
6.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安排;
7.中国共产党党员优先。
以下人员不能参与应聘: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或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记录或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等情况的人员;
3.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救助等政策帮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由昌吉州妇联具体负责招聘工作,按照报名、面试、考察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29日至2023年2月5日;
2.报名地点:昌吉州妇联(昌吉市红星东路3号),联系人:梁媛媛,联系电话:0994-2594839、13565619803。报名时需带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照片1张和个人应聘简历2份。投递简历邮箱:928118395@qq.com。本次报考不收费。
(二)面试
由昌吉州妇联确定面试入围名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法律法规常识和公文写作、综合应变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进入考察人员,由昌吉州妇联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聘用及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报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有关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并按月兑现相关补贴。
(二)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一签,一年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双方约定是否续签。
(三)聘用后每年由昌吉州妇联进行考评,如考评为不合格,昌吉州妇联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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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妇联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