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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太原城管执法部门对在滨河东路、滨河西路沿线、匝道以及各跨汾桥梁桥头兜售卖龟行为,展开整治。
市城管执法队组织六城区和汾河景区执法人员,严格落实城管执法巡逻制度,采取桥头专人蹲守、织密巡查频次等方式,对城区跨汾桥梁、滨河东西路及匝道桥等重点区域开展巡查,严厉打击占道挑杆售龟的违法行为。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当场进行证据保全,并对违法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拒不配合执法工作的,移送公安部门进行处理,有效遏止了占道挑杆售龟违法行为。
据悉,从目前查处的案件看,售卖的龟为鳄龟。城管执法部门提醒市民,售卖野生龟等野生动物属于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工养殖但未经过动物检疫部门检疫的,也不可以擅自出售。广大市民发现有占道售卖行为的,可及时向城管执法部门进行举报。
来源:太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