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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白县人民法院收集编辑:长白县人民法院
(本网通讯员:赵 妍)近日,长白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房屋拆迁纠纷案件,被告当庭向原告给付了全部调解款项,案件得以妥善解决。
原、被告因房屋拆迁一事于2013年达成拆迁协议,但因种种原因被告未按协议约定全面履行,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给付6万元违约金。
长白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原则,深入贯彻民事案件“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强释法明理工作。案件受理后,主办法官充分了解了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为了化解双方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努力与当事人进行有效沟通。在调解当日,法官在耐心听取了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充分向当事人释法明理,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解决纷争。
最终,原、被告双方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达成和解,被告当庭给付原告5万元,原告在收到违约金后向被告出具了《收据》,并激动地向法院工作人员表示感谢,这起民事纠纷案件最终得到了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