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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首都儿科研究所收集编辑:首都儿科研究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69 号)、北京市国资委等部门《市属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京国资发〔2017〕31 号)、全面深化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国企改办发〔2020〕2 号)精神,结合原市医院管理局《关于加强对市属医院下属经营机构监督管理的意见》(京医管财〔2016〕81 号)相关要求,按照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产权管理等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严格履行决策程序,首都儿科医学科技开发中心于2023年11月17日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
随着公司改制工作的初步完成,公司班子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通过普法教育,提升工作人员法律素养,保障依法依规经营,确保企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李成哲、张之爱、齐开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