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国网菏泽供电公司三级职员卞朝晖做客“政务服务热线”,对供电公司基本情况进行介绍,并现场接听群众来电,回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做客现场,卞朝晖对市民较为关注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相关政策、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峰谷分时政策、居民家庭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进行了介绍。
用电价格逐步归并为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工商业用电
近期,国家发改委发布了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相关政策,引发市民关注。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通过国网菏泽供电公司获悉,该政策首先简化用电分类。用户用电价格逐步归并为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工商业用电(除执行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以外的用电)三类。
扩大两部制电价执行范围。执行工商业(或大工业、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用户(以下简称工商业用户),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下的,执行单一制电价;100千伏安至315千伏安之间的,可选择执行单一制或两部制电价;315千伏安及以上的,执行两部制电价,现执行单一制电价的用户可选择执行单一制电价或两部制电价。
需量电价机制与负荷率挂钩。选择执行需量电价计费方式的两部制用户,每月每千伏安用电量达到260千瓦时及以上的,当月需量电价按核定标准的90%执行。每月每千伏安用电量为用户所属全部计量点当月总用电量除以用户合同变压器容量。
明确工商业电价构成。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由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系统运行费用包括辅助服务费用、抽水蓄能容量电费等。上网环节线损费用按实际购电上网电价和综合线损率计算。电力市场暂不支持用户直接采购线损电量的地方,继续由电网企业代理采购线损电量,代理采购损益按月向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或分享。
明确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
本通知自6月1日起执行。
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可执行峰谷分时政策
最近,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出台了峰谷分时政策,该政策是为了鼓励用户参与电力移峰填谷,降低居民充电成本而出台的。
据介绍,该政策适用于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电动汽车充电桩。
时段划分是:峰段8:00-22:00,谷段22:00至次日8:00
电价标准:在现行电价标准(每千瓦时0.555元)基础上,峰段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17元,谷段电价降低0.17元。即峰段电价0.725元,谷段电价0.385元。
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由居民用户自愿选择,电网企业免费更换分时电能表,调整后的电价政策自申请次月起执行。以年度为周期,一年内不应调整。不选择的,仍按原方式计价。
居民家庭用电可自愿选择是否执行居民家庭分时电价
有群众对居民家庭用电能否选择峰谷分时电价的问题较为关注。
据介绍,供电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可自愿选择是否执行居民家庭分时电价,执行居民分时电价政策的用户以年度为周期,一年内不应调整。不选择的,仍按原方式计价。
时段划分:峰段8:00至22:00,谷段22:00至次日8:00,其中采暖期峰段8:00至20:00,谷段20:00至次日8:00。
电价标准:在现行阶梯电价基础上,峰段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3元;谷段电价降低0.17元,即第一档峰段电价为0.5769元、谷段电价为0.3769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分别在第一档峰、谷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0.3元;其中采暖期谷段由降低0.17元调整至降低0.2元。即第一档峰段电价电价为0.5769元、谷段电价为0.3469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加价标准不变(采暖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菏泽报业全媒体记者 马敏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