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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抚州交警收集编辑:抚州交警
酒驾被交警查处后
本应引以为戒 遵纪守法
然而有些驾驶人
偏偏不长记性
一再犯下酒驾的错误
近期,交警查处两起
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6月12日下午,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二片区在大公路路段开展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三轮摩托车驾驶人面部通红,说话间伴有酒气,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7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然而民警在进一步核查中,发现驾驶员曾于2019年2月份因酒后驾驶受到处罚,此次是再次饮酒后驾驶。
6月16日下午14时,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二片区在整治行动中,一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的男子途经检测点时,民警发现该男子有酒驾嫌疑,立即将其带至路边安全区域接受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体内酒精含量为45mg/100ml,进行信息核查时,发现该男子曾在2021年10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处罚过,此次为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两名男子除被罚款记分外
还将面临因二次酒驾
而被行政拘留的处罚
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不分何时何地,无论间隔多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开车上路
我们不能把安全寄托于侥幸心理
喝酒后开车
不仅危及自己的生命
更会威胁到他人的安全
守住你的底线,远离酒驾恶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