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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食安收集编辑:四川食安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藏传佛教活动场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有效落实寺庙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增强藏传佛教活动场所食品从业人员安全意识,4月20日,四川省新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藏传佛教活动场所食品安全培训。
培训会上,该局工作人员用藏语详细解读了《甘孜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活动场所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反食品浪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讲。
工作人员要求,要配备持有健康证的从业人员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要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要完善餐饮具消毒工作的执行;要举办大型佛事活动集中供餐的寺庙,必须提前向乡镇食安委备案。同时,还强调了寺庙每月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的重要性。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藏传佛教活动场所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规范了新龙县藏传佛教活动场所食品经营行为,筑牢了藏传佛教场所食品安全工作防线。
此次培训共印发双语版《甘孜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活动场所食品安全管理办法》110份。(作者:陈浪 记者梁计 校对:陈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