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纠治统计造假不收手 不收敛问题开展专项监督
为认真贯彻关于加强统计造假监督工作要求,单位坚持将政治监督贯穿纠治工作全过程,深入查纠“数字腐败”问题,对纠治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开展专项监督。
立足纪检监察职责,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组织各级党组重点做好监督检查、案件查处、督促整改等工作。加强统筹调度,找准纠治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工作着力点和切入口,督促业务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对统计造假、“数字腐败”问题进行深入排查、纠正,确保纠治工作取得实效。
加强问题线索管理,开展专项监督。对近三年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相关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开展清底式“回头看”,应查尽查、一查到底;精细化管理、精准化处置新接收问题线索;对舆情反映或上级交办的重点问题线索进行督办;当地的七台河供电对标对表党中央、和网省公司部署要求,对重点部门、关键领域开展点穴式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帮助纠偏正向,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做到对症下药、靶向监督。
发挥联动监督优势,强化工作合力。统筹组织精干力量,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采取挂牌督办、跟踪督办等方式快查快处,深挖彻查统计造假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建立沟通协作机制,与各相关专业部门定期会商研判、督导检查、信息共享,加大统计监督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和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类干扰、限制、阻碍统计工作依法开展的行为。
加强监督审核把关,深化综合治理。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重点案件的审核把关,避免同类案件出现畸轻畸重、宽严失当,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把当下改与长久治结合起来,把促进治理水平提升结合起来,督促推动相关部门建章立制,不断提高纠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张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