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粉碎后还田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呼吁广大市民,在为丰收欢喜的同时,也应该牢记——禁止焚烧秸秆,保护生态环境。
每年农田作物收获后,一些农民为了迅速处理秸秆或腾出耕地,倾向于将秸秆堆起来进行焚烧。焚烧秸秆不仅污染环境,还存在火灾隐患,对社会生产生活造成多方面危害。
焚烧秸秆时,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指数达到高峰值,其中二氧化硫的浓度比平时高出一倍,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比平时高出三倍。当可吸入颗粒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位刺激较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流泪,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炎发生。
焚烧秸秆形成的烟雾,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可见范围降低,直接影响民航、铁路、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营,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影响人身安全。
秸秆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一旦引发大火,往往难以控制,造成经济损失。尤其是在山林附近,引发山林大火后果不堪设想。
同时,秸秆就地焚烧后,地表中的微生物被烧死,腐殖质、有机质被矿化,破坏了生物系统的平衡,改变了土壤的物理性状,加重土壤板结,破坏地力,加剧干旱,农作物的生长因而受到影响。
随意焚烧秸秆将受到相应处罚。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相关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那么,秸秆应该怎么正确处理呢?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秸秆持续还田可以减少化肥用量,也可以离田用于填肥,或捆扎后集中堆放、转运、处置;也可以过腹还田,将秸秆通过青贮、微贮、氨化、热喷等技术处理,可有效改变秸秆的组织结构,使秸秆成为易于家畜消化、口感性好的优质饲料;秸秆还可以培育食用菌、制取沼气或作为工业原料。
雅安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鲁妮娜